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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一方案”,解决无房问题…浙江开展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攻坚
本站   2020/8/4 9:04:18

[摘要] 近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攻坚的通知》,要求紧盯农村困难家庭住房安全,年底前全面完成存量C级、D级危房改造;无房困难家庭9月底前通过新建、租赁、安置等多种方式解决其住房困难问题。

近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攻坚的通知》,要求紧盯农村困难家庭住房安全,年底前全面完成存量C级、D级危房改造;无房困难家庭9月底前通过新建、租赁、安置等多种方式解决其住房困难问题。

工作目标

坚持“动态清零、一户不落、长效治理、走在前列”要求,紧盯农村困难家庭住房安全,年底前全面完成存量C级、D级危房改造。

健全农村困难家庭危房常态化排查和即时救助机制,做到动态管理、长效治理,发现一户、改造一户,确保农村困难家庭基本住房安全。

“人解危”

D级危房一经鉴定确认,立即撤离人员,并严密落实管控措施,确保D级危房不住人;

C级危房完成解危前,尽力撤离人员,落实管控措施,防止人员返回居住,仍有人居住的,必须密切观察,一旦出现危险,立即撤离人员。

“房解危”

所有存量C、D级危房力争在今年7月底前全面开工改造,力争在9月底前全部完成改造。

其中,采取兴建老年公寓、改造集体公房、长期租赁闲置农房、投亲靠友等方式长期安置解决的,其原有危房须采取拆除等方式实施房屋实质性解危;

无房困难家庭也要在9月底前通过新建、租赁、安置等多种方式解决其住房困难问题。

动态清零

健全农村危房常态化长效及时发现和及时治理改造机制,做到动态管理、长效治理,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并对动态新增的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实施即时救助,确保其基本住房安全。

特别是梅汛、台风等自然灾害过后,要再一次进行全面排查,对因灾造成的新增危房及时进行改造。

浙江要通过哪些工作举措实现以上目标呢?

逐户核查,全面摸清

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农村民政部门和扶贫部门提供的农村4类困难家庭和扶贫对象清单,逐户核查其住房安全状况,对发现的疑似危房及时组织鉴定,全面摸清存量危房底数。

按月比对动态信息

进一步健全农村危房常态化长效发现机制,及时发现日常动态新增危房,全面排查梅汛、台风等灾后新增危房,按月比对农村4类困难家庭动态变化信息,及时掌握集中全面排查后动态新增的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情况。

压实责任

严格落实县级政府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攻坚主体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和乡镇街道具体实施责任。建立健全规范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领域主动发现问题和整改问题机制,建立约谈制度,明确责任追究要求。

危房改造“一户一方案”

各乡镇(街道)负责制定C、D级危房改造“一户一方案”,根据每户困难家庭不同情况,因户制宜、因房制宜、因地制宜明确每户危房的“人解危”和“房解危”治理改造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加快进度

切实加快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进度,力争7月底前全部动工、9月底前全部完成改造。

严把危房改造质量关

要严把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关,严禁进行不解决实质性结构安全问题的伪改造,严防出现危房改造以后仍是危房问题。危房改造完成后,要逐户进行竣工验收和房屋安全性鉴定,确保改造后的房屋质量安全。

“一户一干部”联系制度

市、县两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逐户落实“一户一干部”联系制度,选派机关和下属企事业单位干部定期走访联系,跟踪改造过程,主动发现问题,积极宣讲政策,帮助解决困难,确保每户危房按规定要求完成改造。

省、市、县三级相关部门要健全部门会商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攻坚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进展情况“一周一报告”

自7月1日起,建立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进展情况“一周一报告”制度,以县(市、区)为单位经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后每周报送进展情况,由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汇总并经负责人签字后报送省建设厅。

省、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通过明查暗访、交互检查等方式,切实加强对各方责任落实、腾空危房管控、危房改造质量、工作推进进度等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责令立即整改。

房屋信息“一户一档”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乡镇街道及时更新农村住房浙江省农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统“一户一档”信息,并在农村危房常态化治理改造模块中准确地录入集中排查和动态巡查中新发现的农村危房信息、治理改造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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